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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浠水民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民政工作的作用正在由社会稳定机制向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基础保证的转变,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县低保中心荣获省级规范化管理A级单位,县民政局荣获全省民办非企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组织奖",民政财务管理等多项工作受到省市表彰,县民政局被评为"县直优秀服务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
【灾害救助】 2006年,浠水县遭受雪灾、冻灾、龙卷风、洪涝、干旱、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县民政局争取并及时下拨210多万元救灾资金,扎实有效地实施了灾害应急救助,明显提高了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城市低保】 2006年,采取加大核查力度、及时开展新增对象入户调查、推行公示通报和政务公开制度、有序开展限期保障等措施,不断完善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县低保中心荣获省级43.7规范化管理A级单位。一年来,全县新受理申请1500余户,新增审批对象520户1148人,取消现已不符合条件对象2251户3781人。目前,享受低保待遇对象达6945户16165人,人均月补差由上年度的43.7提高到60元,有力地保障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
【五保供养】 2006年,为农村福利院配备洗衣机8台、彩电7台、太阳能热水器17台、健身器材3套,下拨维修改造资金53万元,不断完善农村福利院生活配套设施;与此同时,采取普遍动员、自愿申报、典型推进、以奖代补、严格考核等措施,在全县35所镇办福利院中大力开展合格(模范)福利院创建工作,下拨合格(模范)福利院创建资金30万元、下拨福利院工作经费17.7万元,全县共有14所镇办福利院达到省级合格福利院,团陂镇福利院、清泉镇余堰福利院、丁司当关山福利院等3所镇办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在全力保证落实省委、省政府集中供养年人均12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800元的政策的基础上,多方筹资43万多元,购置棉被400床、棉袄1100件,食用色拉油2万斤、优质大米20万斤分发到各地,下拨医疗费28万多元,进一步健全"以财政供养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农村五保的生活。
【农村特困户救助】 2006年,争取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299万,并采取"增人不增户"的"扩面"原则,有效地扭转了前两年基层"一户一人"的片面做法,全县农村特困户由11675人增加到24920人,救助面达到2.8%,救助总额较上一年净增加183万元,年户救助金由122元提高到266元,救助标准提高了2.18倍,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特殊困难户的救助水平。
【社会福利】大力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县福利院大力开展代养业务,代养社会老人40多人,积极探索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争取"星光计划"补助资金23万元,进一步改善了社会福利设施。继续争取 "明天计划"手术费69.77万元,为38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向上申报争取26例"微笑列车"唇腭裂免费矫治手术,为群众减免手术费近10万元。在浠水县没有救助站的特殊情况下,全年及时对816名打工被骗、麻风病人、寻亲不遇等流浪人员以及无家可归的孤儿和弃婴实施了重点救助,竭尽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退职救济水平也逐步得到提高,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政策足额落实到位,保证了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救助,争取农村社会孤儿救助资金51万元,保证了每人每年1200元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继续采取按比例救助和定额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对全县748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24.6万元,有力地缓解了病患家庭的生活困难。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全市福彩普遍下滑的大环境下,浠水县福利彩票销售1410万元,占全市福利彩票总额的15.1%,占全县彩票市场的61%,由上年全市第二位跃居全市第一位。
【优抚安置】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的慰问走访活动,通过领导走访、慰问、座谈等形式,了解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具体困难,发放慰问款物共计20多万元,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通过见人见证、当场发放等办法,全面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核查工作,采取个人提供、集中审核、档案复查等措施,基本查清核准了全县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情况,高质量地完成优抚数据库的采撷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大幅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政策,保证了各项优待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大力实施"关爱行动",全县共有400多户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从中受益,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上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新投入170多万元,对光荣院4栋40套住房进行了全面改造,全面改善了集中供养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起居条件。积极向上争取解决安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975万元,县内筹措安置保障资金100多万元,圆满解决了2003年货币化安置改革以来的所有问题。
【伤残军人工作】 采取纳入低保、办理提前退休、安排再就业、节日慰问等措施,努力保障在职企业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在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基础上,采取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800元、所在单位缴纳1200元的办法,将五至六级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享受县离休干部同等待遇,对七至八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费用采取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到单位由单位据实报销医疗费的办法进行妥善解决,旧伤复发以外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在职伤残军人医疗费问题。采取逐一调查了解、领导出面协调、伤残办督办落实等措施,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残疾军人个案问题,困扰多年的残疾军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社区建设】 2006年,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为重大契机,以社区居委会首届选举为重要内容,以建立完善社区财力支持体系为主要手段,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不断推进城区基层民主建设。通过优化选举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把法定程序等措施,圆满完成了15个社区居委会的首届选举工作任务,成功地实现了"交叉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构想;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通过财政列支19.3万元、"费随事转"补贴、"共驻共建"自筹、发展社区经济创收等多种途径,圆满解决了社区财力支撑问题;采取"抓发展夯实社区实力"、"抓阵地完善社区功能"、"抓教育提高居民素质"、"抓服务提高生活质量"、"抓治理保障安居乐业"、"抓活动夯实创建基础"、"抓党建提供组织保障"等七大举措,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莲花池、四口塘各投入2万多元进一步改善了办公场所,十月社区投入20多万元建设老年活动中心,云路口社区自筹资金350万元对3条社区内街道进行了硬化,城区15个社区竭尽全力做好社区内的党组织、工会、计生、卫生、劳动保障、民政保障等工作,社区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此外,圆满完成了县人大代表首次以社区为单位选举的工作任务。一年来,清泉镇被评为"全省创建和谐社区先进单位",宪司坳社区、青云社区被评为省级"和谐社区"。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 在全县广大的农村,以指导全县各村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年度目标规划》等规章制度为手段,以普遍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阵地、管理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一年来,全县627个村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规范,640个村都较好地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村级规范化建设达到90%左右。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清泉镇、关口镇华咀村、散花镇涂墩村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东门河等83个村被省厅命名为"村务公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基层组织民主管理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民间组织】 2006年,民间组织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强了分类指导。一方面,克服了机构不明、人手不够等困难,通过解放思想明职责、狠抓宣传造氛围、结合产业化经营抓发展、简化程序强服务等措施,不断加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一年来,新培育发展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家。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有关信息公布制度和年检制度,狠抓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共向14家协会发出了整顿通知书,撤消3家名存实亡的协会,4家未经批准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的领导干部辞去了协会会长职务。县民政局荣获全省民办非企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组织奖",这是全省5家组织奖之一。浠水县科新技术培训学校被评为全省 "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006年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也有新的进步。区划工作顺利完成了浠水鄂城线、浠水黄石港线、浠水与黄州区线、浠水与团风线、浠水与蕲春线、浠水与英山线等6条长250多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妥善处理了浠水同黄石、鄂城边界争议问题。地名工作完成了县乡17个行政点、640个村、15个社区、3500多个居民点的录入工作,按时完成了地名数据信息库建立、录入工作。与此同时,完成了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县政府成立了浠水县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浠水县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改善办公环境、提高服务质效,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也取得了新成绩。一年来,共办理婚姻登记6849对,其中结婚登记6601对,离婚登记248对,登记合格率和登记档案合格率均达到100%。殡葬工作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张贴公告200余张,联合工商、公安、林业等单位开展了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殡仪服务环境得到改善,服务水平也有新的提高。
【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 2006年,自筹资金30万,采取基层申报、县局审核、逐户签订协议、按进度补助、逐户验收等措施,圆满完成了县政府确定100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浠水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