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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规章,结合浠水实际,组织研究.拟定浠水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规章,协调、督促、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下级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业务指导。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能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加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开展人口预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知识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订和实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的规划和规范;对避孕具发放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六)指导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投资,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七)组织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八)负责县直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与评估和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审核发放工作。
(九)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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