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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投入项目初审和申报,并监督其项目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文件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全县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交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综合监管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并监督检查。
(六)组织实施全县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的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初步评审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报告。
(七)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全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冶金、建材、地质、电力、贸易、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气象、地震、教育、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老人行一楼
联系方式:428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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