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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奎拓年产5000吨高纯硅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发布时间:2008年9月17日   来源:浠水县奎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浠水县奎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高纯硅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浠水县奎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硅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浠水县奎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邱艳奎

联系人及电话

邱艳奎(13307252666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

2080万元

建设地点

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

产品

方案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产量

高纯硅铁

粒度5~50mm/

t

5000

硅微粉(副产品)

 

t

500

  二、 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空气中NO2、SO2及TSP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要求。
  浠水河杨树沟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NH3-N、TP、总氮的监测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兰溪断面pH值、NH3-N、TP、总氮的监测浓度均达到Ⅲ类标准要求,高锰酸盐指数指数超过标准值,超标倍数为1.233。主要是受到浠水县城大量生活污水及少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所影响,拟建项目受纳水体不能满足地表水Ⅲ类水质功能区要求。
  受308省道交通影响,南厂界及敏感点浠水县公路段昼、夜间噪声均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敏感点张坳口村六组昼、夜间噪声均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
三、 环境影响预测
  (1) 环境空气:经预测,D类稳定度、正常排放及有风条件下,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与背景值叠加后能够满足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非正常排放,烟尘最大落地浓度与背景值叠加后将超过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 地表水:项目废水包括硅石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硅石清洗废水中主要含SS,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动植物油等,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微动力处理装置处理达到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对浠水河的影响可得到控制。
  (3) 噪声:经预测,项目投产后,东侧、西侧及北侧厂界以及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能够维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
  (4)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委托处置,不对外排放,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包括钢屑、石油焦破碎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矿热炉工作产生的烟气;铁水包除渣以及浇铸产生的烟尘以及食堂油烟等。
  破碎粉尘
  硅石筛洗、钢屑粉碎、石油焦破碎等原料处理工段有原料粉末扬尘等,另外,浇铸铁锭及铁锭破碎等成品处理工段有少量成品粉末扬尘产生,均已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矿热炉烟气
  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NO2、CO、CO2等,矿热炉烟气由矮烟罩和出铁口烟罩捕集,烟气收集率可达到95%,收集后的烟尘经间接水冷冷却器冷却并由风机导送至火花捕集装置,消除火花后的烟气再由引风机(风量为36000m3/h)送至正压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7.5%)净化后达标通过3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后的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的要求。
  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要求。
(2)噪声
  设置隔声降噪、安装消声器、减振基础等,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19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3)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循环系统更换水、硅石清洗水以及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更换水、硅石清洗水分别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生活污水进入生化微动力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浠水河,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委托处置或二次利用,不对外排放。
五、 清洁生产及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产生的废渣作为资源二次利用,污染物排放均能可控制在国家相应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总体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项目经浠建规(2004)工程270008同意建设,并获得用地批准书,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
六、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浠水县奎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艳奎
联系方式:0713-4211667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宏伟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室
电话:65681136 656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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